人物故事:
周淑琴,女,1979年10月生,中共党员,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泗沥人民法庭庭长。她18年如一日扎根农村基层法庭,办案2000余件,实现了零违纪、零错案、零上访。她发出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实施后江西省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,与有关部门共同筑起反家庭暴力的“钢铁长城”;她发出首份“家庭和睦劝诫书”,开创了全国法院家庭和睦劝诫书的先河;她开展巡回审判,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,通过以案释法普法,乡村治理法治水平大幅提升。周淑琴曾获“全国优秀共产党员”、全国三八红旗手、全国巾帼建功标兵、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。
暖心用法 温情点燃法治明灯
作为一名农村法官,周淑琴每天接触的大多是家长里短的小官司,但她总是千方百计让当事人辨清法理、道理、情理,珍惜亲情、友情、乡情,通过循循善诱,娓娓劝导,找到矛盾的症结点,消弭当事人的对立情绪,让很多棘手的案件明明已到“山穷水尽”的地步,却又出现了“柳暗花明”的效果。
周淑琴关爱弱势群众,关注未成年人成长,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,让家事审判更有温度。2016年,她发出了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实施后江西省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,与公安、司法、妇联等部门共同筑起反家庭暴力的“钢铁长城”;2020年,她发出了首份“家庭和睦劝诫书”,开创了全国法院家庭和睦劝诫书的先河;2022年,她发出了鹰潭地区首份《家庭教育令》,督促家长依法“带娃”,为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她开展巡回审判,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,让巡回法庭成为村民的普法公开课;她通过以案释法普法,淳化民风乡风社风,乡村治理法治水平大幅提升;她走村入户,用脚步丈量民情,用案例弘扬法治,为群众点燃法治的明灯。
从“心”出发 开创家事审判新风
周淑琴视事业为生命,18年如一日扎根农村基层法庭。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,她总结出“明理立心、接待热心、倾听耐心、调解公心、关怀爱心”的“五心”工作法,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,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周淑琴勤于学习、善于思考、勇于创新,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家事审判工作思路,成立家事审判工作室,建立一支专业团队,实现审判队伍精英化;出台三项制度,实现办案方式规范化;推行“五心”工作法,实现纠纷化解多元化;夯实家事审判设施,实现审判氛围温馨化;摸索出三种庭审模式,实现家事审判人性化……在她的带领下,“周淑琴工作室”变被动求主动,成立了“婚姻家庭学校”,主动延伸司法职能;组建了“琴姐姐家事帮帮团”,拓展多元解纷渠道;推出了“琴”谈家事栏目,搭建新型沟通桥梁。“一校一团一谈”三个特色平台,成为贵溪法院家事纠纷诉源治理的重要载体,为老百姓提供集法律宣传、多元调解、心理疏导为一体的综合服务,为创新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提供有力支撑。
周淑琴没有豪言壮语,有的只是恪尽职守和埋头苦干,她忠实地履行使命,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,以诚挚的爱诠释不变的为民情结。(责编:郭雯 汪增泽)
来源:江西省文明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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